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拟遴选周玲同志(详见附件)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遴选人员的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8年1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人事科(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3日—1月29日(共7天)
邮寄(送达)地址: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人事科(桂林市毅峰路19号)
邮政编码:541004
监督电话:0773—585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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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