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池市大化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要,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7〕17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事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大化瑶族自治县3个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以上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考察、体检的办法进行。
  (一)双选会招聘方式。
  组织招聘工作组,参加广西人才市场举办的“2018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面试,拟定考察人选。
  (二)现场招聘方式
  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现场招聘报名时间另行发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从2018年2月26日起,通过河池人才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或在2018年3月10日双选会现场查阅《计划表》。按要求填报《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材料。
  1.双选会招聘报名
  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式二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式二份;
  (3)《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
  2.双选会招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待所有考生一视同仁。
  3.双选会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周六)9:00-14:00
  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或另行安排时间组织面试。现场面试考官应达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岗位,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2.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整理聘用核准备案材料报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公示。
  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时间:2018年7月15日前。
  (五)办理聘用。
  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并同意聘用拟聘人员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办理聘用时间:2018年7月30日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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