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员的公告

  招聘录用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录用总人数为9名。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热爱检察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
  ●3、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15日,即1989年8月14日后至1999年8月15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反应机敏。
  四、不得招聘为协警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协警员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合同制协警员工作由宾阳县检察院自主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要求及报名地点
  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照片2张,到县检察院政治监察部(办公楼七楼)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知识两项。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考公文写作;下午3时至5时考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知识。
  地点:县检察院办公楼八楼视频室。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9月6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县检察院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按招聘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从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六、待遇及其他:
  ●1、月工资统一按县政府财政拨付,并为在岗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获录用的应聘人员与县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
  ●3、咨询、联系电话:0771-8235944。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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