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厅公开选调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于2016年10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下简称“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和海域使用权出让等相关工作(除交易环节外)及其他矿政管理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非公共交易)交易工作”。因工作需要,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同意,中心现向全区公开选调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一)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中心储量评审科工作人员1名;
  (三)中心交易科工作人员1名;
  (四)中心地质技术科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自然资源事业。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报名须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要求,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且所在单位同意报名。
  6.能胜任报名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职位和资格。
  1.办公室工作人员。
  (1)具有中文、汉语言学、秘书学或类似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大学本科五年(硕士2年,博士毕业)以上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3)具有较好的语言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
  (4)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2.储量评审科工作人员。
  (1)具有地质矿产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地质矿产类高级技术职称;
  (3)大学本科10年以上地质矿产行业工作经历(硕士7年,博士3年);
  (4)有野外地质工作和编写储量报告经验,主持过1个中型以上金属矿、大型非金属矿、详查以上资源储量报告编写;
  (5)担任过矿产勘查项目负责人;
  (6)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
  3.交易科工作人员。
  (1)具有地质矿产类或者土地资源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大学本科五年(硕士2年,博士毕业)以上工作经历;
  (3)获得地质矿产类或者土地资源管理类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
  4.地质技术科工作人员。
  (1)具有地质矿产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地质矿产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大学本科10年以上地质矿产行业工作经历(硕士7年,博士3年),且野外工作经历满5年以上;
  (4)有野外地质工作和编写储量报告经验,主持中型以上金属矿资源储量报告编制;
  (5)担任过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负责人;
  (6)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
  以上4个岗位有级别或数字限制的,均包含本数在内。报考以上4个岗位本人编制必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上(含参照公考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公考),报考人员条件相同时,有与本岗位相同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本次录用人员安排在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二)将1.《报名表》,2.个人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职称证书,5.本人编制名册,6.野外地质工作经历证明或成果,7.单位推荐意见或者同意报名证明原件彩色扫描(PDF方式)上传邮箱报名。邮箱地址:504540861@qq.com。
  四、报名日期:2020年5月21日8:00起至2020年6月20日下午17:00止。
  根据报名情况,中心根据报名人员学历、专业、业绩、年龄及与报考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择优进行考核录用。
  未尽事宜请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谢娜倩,电话: 0771-5389106。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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