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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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补充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需要,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交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为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属各基层单位,共计划招聘辅警200人,岗位信息详见《南宁市公安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交警支队岗位)》(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至40周岁,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三年之内(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从南宁市公安局及其直属单位离职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30日。
  报名方式:通过“南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jjwfb),点击菜单页面—南宁微交管—交通辅警招录,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报名环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报名系统发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通过“南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jjwfb)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上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职业能力、公安素质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100分。笔试一周前在“南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jjwfb)公布复习题库,供考生复习。
  (二)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附件3)执行。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参加体能测试三项总分150分(含150分)以上的为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考生面试得分高于或等于60分的,视为面试合格,得分计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得分不计入面试成绩,并予以淘汰。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在本批次考试内有效。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一)体检
  根据同一职位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体检结果(含复检结果)在报考交通警察支队岗位六个月内视为有效。
  (二)政治考察
  根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政治考察。
  (三)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南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jjwfb)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文本由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统一提供,合同明确辅警的非公安民警身份。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合同。凡被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岗位辅警。
  (五)补录程序
  本批次招录工作结束后,如岗位职数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依上述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程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
  辅警平均聘用年薪约6万元(含个人和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财政按年保障辅警服装装备、培训费用;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2890203(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通过“南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jjwfb)发布关于招聘、公示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进行核实。
  (五)考生需持“广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南宁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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