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乡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共和乡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条件。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30日至2003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三)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已聘用的后勤控制数人员;

       4.已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共和乡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共和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5951007(共和乡香林街西路8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书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5)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四、面试

       1.面试比例

       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无人报考的,将取消聘用计划。

       2.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情况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6.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续聘。否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

   

  附件:1.《共和乡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职位计划表》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共和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共和乡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xdh.gov.cn/xxgk/bmxx/t8340398.shtml

上一篇: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下一篇: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