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人民警察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确定刘佳明等95名考生为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具体对象名单见附件1)。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二)地点:河池市体育场(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田径场)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公考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具体体能测评项目规则见附件2):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四、考生注意事项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800/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请于5月1日前点击“河池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网上确认入口”链接(http://218.65.220.19:8087/TCConfirm/TCIndex/7)进行确认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7日上午     8:30分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佩戴口罩,到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田径场内报到并现场验证。未携带有效证件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必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本人放弃"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一天到测评点熟悉场地,提前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体能测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在入场至测评前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现场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持“广西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才能进入体能测评现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体测考点,否则禁止进入体测考点。测评时考生要注意保持距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

六、联系方式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公考二科:0778-2103506。

 

附件:
附件2:河池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规则.doc
附件3:体能测评场地位置示意图.docx

 

        

河池市公考局     

                          2021年4月29日     

 

编辑:韦金洲
 

原文标题:河池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hcxf.gov.cn/public.html?id=0524d411-9b9d-40c0-9813-7518f1c8a6fc&form=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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