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

根据《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及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对象: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8:00-16:00。
(三)地点:请考生到所报考的招聘用人单位进行复审。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资格复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职称证原件;
5.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资格证原件;
6. 2张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以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如报名时已提交原件材料的不需再提交。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考生携带资格复审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经审查核验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二)面试时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8:00考生须到达候考室,8:30开始正式面试。
(三)面试地点。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来宾市华侨投资区水韵路68号<市体育馆对面>)。
(四)面试对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排序不分先后)。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考生透露本人相关信息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5.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包括饰品)参加面试。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外,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物品应送到存包室存放,严禁带入候考室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6.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经许可并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7.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8.面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面试人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及时申领“广西健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考前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出示“广西健康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省外的考生还应提供资格复审(面试)前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服从资格复审(面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人脸识别、身份核验、面试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相关证明请于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时前通过邮件等方式发送到招聘用人单位,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以外的考生,资格复审(面试)当天除须本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外,还须提供资格复审(面试)前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资格复审(面试)当天除须本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7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国(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的考生,应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资格复审(面试)当天除须本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7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广西健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及随访监测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7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健康监测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2天、第7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资格复审(面试)当天本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十大症状的考生,且不能提供资格复审(面试)前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资格复审(面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资格复审(面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考生应仔细阅读资格复审(面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并签署《资格复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资格复审(面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资格复审(面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资格复审(面试)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如有《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所列的失信行为,按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二)各招聘用人单位地址:
1.来宾市人民医院:邮箱:lbsrmyyrsk@163.com,咨询电话为0772-4231686、0772-4225177,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东159号来宾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4楼人事科;
2.来宾市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为0772-4231255,邮箱:2745623058@qq.com,地址:来宾市高新区侨兴路56号来宾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6楼人事科;
3.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772-4270077,0772-4270300,邮箱:lbyyrsk@163.com,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爱宾路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
未尽事宜以《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联系电话,0772-6622229。
特此公告。


附件1: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资格复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原文标题:2021年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0cab9b63-e64e-4ece-a4bc-ff1c96cfba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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