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考广西海事局公考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公考法和公考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广西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决定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2)亲笔签名连同身份证正反两面一并扫描或拍照后,于4月10日17:00前发送至考录邮箱。确认参加面试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广西海事局大楼。资格复审需考生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3。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09:00-12:00,14:00-17:00。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复审,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计划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日期为2023年4月15日,当天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提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截至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报到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广西海事局大楼(具体交通线路图见附件4)。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4月16日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上午07:00到广西海事局大楼前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其他考生的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请于体检后5日内将《考察联系表》(附件5)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考录邮箱。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联系方式:0771—5551779(电话)

                  gxmsarjc@vip.163.com(考录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附件1广西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名单.xls

               附件2放弃面试声明书.doc

                附件3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清单.doc

                 附件4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具体交通线路图.doc

                 附件5考察联系表.xls

 

 

广西海事局

2023年4月4日


原文标题:广西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msa.gov.cn/content.html?keyValue=4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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